標籤: 河豚毒素, 河豚毒素 海地殭屍, 河豚毒素與海地殭屍, 海地殭屍, 海地殭屍 河豚, 海地殭屍 河豚毒素, 海地殭屍河豚毒素, 海地殭屍與河豚毒素
如同中國的殭屍一樣, 海地殭屍可怕又神祕。不過與中國殭屍不同的是,海地的巫醫(Bokor)會抓住受害人的部分靈魂來製造海地殭屍。海地殭屍沒有自我意識、沒有思想,成了巫師的奴隸。根據海地民間傳說,這些海地殭屍沒有危險性,不會像電影一樣亂咬人,除非你讓它吃了鹽!
因為鹽能使其恢復知覺。之後,海地殭屍通常會攻擊製造它的巫師,或返回埋葬地並死去。為了找到實質證據來解釋或證實這種現象,研究人員花了許多時間記錄許多的海地殭屍故事和傳聞,但依然無解。
1980年,在海地鄉村出現了一個人。他說自己名叫克拉維斯‧那西斯(Clairvius Narcisse),1962年5月2日死於海地的Albert Schweitzer醫院。那西斯描述自己被推定死亡時還有知覺,只是動彈不得。
他甚至看到醫生拿床單蓋住自己的臉。之後,那西斯稱一位巫醫救活了他,讓他變成了海地殭屍,在一處甘蔗園做了幾年的活死人奴隸。
對於那西斯所生的疾病和死亡記錄,醫院都有檔案。對於自己家庭和兒時的問題,他也對答如流,因此那西斯的家人和研究人員都認為他是復活的海地殭屍,也是海地殭屍確實存在的證據。
那西斯的離奇「復活」,成為海地殭屍研究計畫的推動力,從1982年開始,民族植物學家和人類學家大衛斯博士便遊歷了海地的各個地方,希望找出海地殭屍出現的原因。
大衛斯博士推測,那西斯死而復活的「海地殭屍經歷」是由一種藥物造成的,可能用於醫療,特別是在麻醉學領域。大衛斯在海地四個地區收集了八份這種殭屍藥劑的 樣本。它們的成分並不一致,但其中七份都含有下列四種成分,
1、一種或多種河豚神經毒素
2、一種海蟾蜍(巨蟾蜍),可產生許多有毒物質
3、一種雨蛙(多米骨雨蛙),可分泌一種有刺激性,但不致命的物質。
4、人體遺骸。
河豚毒素的使用引起了大衛斯的注意,因為河豚毒素可導致麻痹和死亡,中毒者一般直到死亡前夕都還有知覺。麻痹使他們無法對刺激做出反應,這與那西斯對自己 死亡情形的描述非常相像。除此之外,醫生也曾記錄過這樣的病例,攝取河豚毒素的人看似死亡,但最後卻完全康復。
河豚毒素中毒目前無特殊解毒劑,但由於河豚毒素存在體內解毒和排泄很快,如果發病後8小時未死亡,多能恢復。因此,一旦發現中毒,應儘快給予各種排毒的處理的 措施。
如果讓海地殭屍吃鹽,鹽中的鈉含量也無法解河豚毒素,更別說復活了!
大衛斯的推論是,某些海地殭屍藥劑使用後,會刺激受害人的皮 膚並使皮膚產生破口。然後,河豚毒素就可以進入其血液,麻痹受害人並使其看似死亡。家人將其埋葬之後,巫醫再將其從墳墓中挖出。
如果一切順利,「毒藥」效力消退後,因為文化和信仰,導致受害人認為自己就是一具殭屍。一些海地巫醫也表示,用於餵食海地殭屍的糊漿中,包含了在當地稱為「殭屍黃瓜」的曼陀羅。這種曼陀羅會讓人的身體發燒,產生幻覺和健忘的症狀,使受害人更容易相信自己真的發生了變化。
但其他研究人員提出了質疑,質疑最初的「海地殭屍藥劑」實驗是否具有科學依據,以及是否在「海地殭屍藥劑」裡添加了其他物質,好證實「海地殭屍」中毒後能復活的裡論。
海地殭屍之謎似乎依舊未解,不過海地官方卻早有了具體行動。1835年,一條似乎是針對製造海地殭屍的處罰條例生效。《海地刑法》第246條規定,如果使用某種物質使人長時間處於昏睡狀態,而不造成死亡,即被視為謀殺未遂。如果該物質導致受害人死亡或被埋葬,該行為即被歸為謀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