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係霸凌
臉書譏同儕為「關係霸凌」- 關係霸凌
台中市發生國中學生臉書上PO文譏同儕,連帶按讚留言共64人將被告的情形;對此,專家認為,「此事件屬『關係霸凌』,家長不宜介入,讓同 學間自行修補關係即可」,但網友卻有不同的看法,「難道要等真的出事才處理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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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「專家對這件事的態度為,該事件僅算同儕排擠的『關係霸凌』,家長宜讓同學自行修補關係,不宜介入。」中市教育局國教科 長鄭隆為則說,「此案並無長期、持續行為,勉強算是同學間的耳語或挑撥致關係生變的關係霸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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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網友卻持不同意見,「如果遇到霸凌事件,就認為是『個案』,那麼個案恐將增加」;另也有意見指出,「即便是『關係霸凌』也應該積極介入處 理,難道要演變成言語、肢體霸凌才出面,恐將造成學生一輩子的陰霾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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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教育部相關規範,將霸凌分為肢體、言語、關係、性、反擊型等5種霸凌行為,「關係霸凌」的定義為,「排擠弱勢同儕、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 人等」;觀察此案已經出現「取綽號」、「丟書包」、「踹桌椅」等言語或肢體的不當行為,若事發當下相關單位態度消極,出了事誰該負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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臉書譏同儕為「關係霸凌」- 關係霸凌